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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相关学院: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组织要求

    (一)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7月10日。考查课程一般在第十八周完成考核,考试课程一般安排在第十九、二十周进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1。

    (二)公共课的考试由研究生处和开课学院协调组织安排,开课学院填写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附件3);专业课的考核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要求学院如实填写研究生专业课考核(考试或考查)安排表(附件2),附件2及附件3要求于第十八周星期五(2013年6月2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研究生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一般为120—150分钟,公共课考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

    二、考试制度

    参照《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请各学院工作秘书做好以下工作。

    1、考核方式。全部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均为考试(闭卷或开卷,口试或笔试,以笔试为主),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者方可获得学分。

    2、旷课的处理方法。取消考试资格并申请重修后方可补考。研究生所修课程无故缺课、旷课达课程三分之一学时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公共课由开课学院工作秘书,专业课由各学院工作秘书)协助任课教师做好研究生考勤核实工作,并把无故缺课、旷课达课程三分之一学时及以上或该学期缺交作业的研究生于课程考试前一周填写附件6报研究生处备案,并通知研究生本人提交重修申请,专业课重修向学院提出申请,公共课重修向研究生处培养办提出申请,并要求老师在录入重修成绩时必须使用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中的“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重考、缓考成绩登记表”输入其重修成绩。

    3、旷考、缓考、补考

    旷考:研究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规定的课程考试者,其成绩按0分计,并在提交的成绩单中注明该生旷考,可申请补考一次,成绩按补考成绩录入的相关规定执行(高于70分统一按70分录入,低于70分需重修)。

    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有医院证明,经学院批准研究生处备案后方能缓考,缓考成绩以实际成绩录入。

    补考:必修课中若有1门课程成绩不合格(低于70分)可要求补考,成绩按补考成绩录入(高于70分统一按70分录入,低于70分需重修)。必修课中若有两门以上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得补考,作退学处理。

    旷考、缓考、补考:学生因该三类情况申请的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在下一年级研究生的同一门课程考试时一起进行,不另行单独组织考试。

    各学院工作秘书需通知11级公共课补考或重修的学生跟随12级学生补考或重修12年秋季的公共课。因系统新旧交替原因,11级学生无法在新系统选课,11级学生公共课需在下学期补考或重修的,需由学生自行告知任课老师其为缓考、重修或补考(未注明成绩性质则一律按补考成绩计)。开课学院工作秘书在收到任课老师提交的纸质版成绩时必须认真审核异常学生的考试性质并及时要求老师纠正。缓考、重修或补考需使用“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重考、缓考成绩登记表”(广州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中的“考试及成绩管理” 中下载)

    专业课的补考、重修、缓考事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出卷、印刷时间与要求

    公共课的考试,要求同一门课程的试题及评分标准相同,请开课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协商出题,每门课程须准备A、B两套试题,并根据试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具体规定每一道题的分数,在每道题后注明。A、B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5%。课程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试卷的样卷在校园网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培养”下载。

    试卷由出题老师直接交由印刷厂指定印刷员印刷,至少在考试前一天完成试题的印刷、装订、密封工作,并立即做好剩余零散试卷的销毁工作。

    专业课的出卷、交卷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四、课程成绩方面

    (一)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无论何种形式的考核,任课教师要同时向开课学院提供与成绩对应的学生课程学习的文字档案资料(如考勤表、试卷、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图纸、实验报告、软件等),否则,研究生工作秘书不得登录成绩和学分。研究生工作秘书须将各科考试试卷按学期整理,以备查阅和教学检查。

    (二)成绩录入

    1、11级学生的成绩录入仍用狐狸头系统:任课教师在狐狸头系统开放时间内将“教学任务书和成绩单”、“研究生课程考勤表”(一式两份)(“教学任务书和成绩单”可向开课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索要)填写签名确认后,与课程的相关文字资料一起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同时,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2013年7月1日-9月5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即狐狸头系统,http://yjsglxt.gzhu.edu.cn/)登录成绩(按总成绩录入)和考勤情况,系统将在9月5日24时自动关闭,在该系统中尚没有开通用户名的老师请将姓名、学院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OA发给研究生处孙迎娣老师,开通后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身份证号码。

    2、12级学生的成绩录入采用希尔系统进行管理: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系统开放时间内进入学校OA,通过“研究生”选项进入→点击‘按开课课程录入’ ,点击‘录入成绩’ ,输入完成后核查无误点击‘提交’(不点击提交则学院工作秘书无法看到成绩)→点击‘打印成绩单’ ,并由任课老师签名,提交至开课学院即可。

    该系统成绩录入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9月5日,成绩录入系统将在9月5日24时自动关闭。

    成绩录入及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过期提交将以教学事故处理。

    3、课程考核过程文字资料的存档:课程的相关文字资料由学院审核存档,成绩单一式两份按学期分别装订,学院保管一份,另一份请于开学两周内提交研究生处培养办保管。

    (三)成绩单的核查

    学院工作秘书需对任课老师提交的成绩单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为成绩单纸张是否有涂改、是否有漏登成绩、是否有任课老师签名。

    (四)成绩漏登、修改成绩

    学生提交了考核文字资料,任课老师漏登或记分错误导致误登成绩需要修改的,需提交《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修改补登成绩申请表》(附件7)

    (五)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在两个管理系统(11级以前的年级用狐狸头系统,12级用新的希尔管理系统)补录各门课程的总成绩,并通知研究生在开学第三周上管理系统进行课程评教,评教后可查询课程成绩。

    五、考试纪律

    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考试纪律教育,研究生及监考老师必须提前阅读《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守则》(附件4)及《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守则》(附件5),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要求。违纪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加处理。

    时间:Jun 5, 2013 3:19: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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