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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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广州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专业研究生和指导教师:

    为鼓励研究生关注广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和历史问题,引导研究生走向社会实践、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研究,我校今年将继续开展广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请面向我校全日制学籍内的研究生。

    2、项目验收是以学位论文为依据,学位论文题目必须与其立项项目名称相同或相近;项目资助经费为年度经费,如不能按时在该学年第二学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将自动取消该项目的资助。

    3、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在其导师指导下,围绕广州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某一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并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确立选题,以此项目的研究为基础,形成学位论文的最终成果。

    4、每个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研究生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在导师指导下,拟申请项目的研究生根据《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3)的相关要求,填写《2018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经所在学院初评并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9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附件1、签章齐全、一式六份)、《2018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处(行政西后座319),并将汇总表电子版OA发送至研究生处崔彬。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资助金额与经费管理

    每个项目拟资助金额为0.5万元。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与项目开展有关的项目调研、图书资料、打印复印以及学术论文发表等费用。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四、  组织实施与结题验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按项目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开展研究,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发生变更,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报研究生处批准。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应积极给予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2、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研究生处将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项目负责人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报送研究生处审查验收。

    4、对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完成项目任务的,视为未能完成项目,自动终止改项目的资助。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2018年度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广州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处

    2018年7月23日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393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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