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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申请者的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章制度

    此次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遵照《广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97月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及广州大学研究生管理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论文按照《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编排。以上文件均可在20218月版《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查询。《广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及“相关学位申请表格”可在研究生系统“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学位申请人学位评审情况汇总表》可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务必严格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包括学习期限、课业成绩、科研成果等)。毕业审查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具备学位申请资格,正式进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三、申请流程

    学位申请工作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系统。步骤如下:

    1.科研成果。点击“学位管理”模块,进入应用“科研成果审核申请”栏目,通过“新建”按钮填写已发表论文信息或录用论文信息,再上传发表论文或者“录用通知”复印件(上传的复印件需由学院盖“与原件相符”章,并写上审核老师姓名、加盖学院公章),点击“提交申请”,学院完成初审,学位办负责终审。

     特别提醒:2018年入学的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2019年入学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按照(广大学位〔20192号)(附件1)执行。此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

    2.论文检测。进入应用“我的学位信息”栏目,选择“202212学位批次”,在“学术不端检测”环节发起申请。首先点击“添加”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后,上传检测论文并“提交申请”,导师、学院秘书、学位办负责审核。学位办完成检测和检测结果导入工作。 

    3.论文送审。论文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环节上传送审论文,检测结果为“修改后合格”的研究生还须上传论文修改说明书。学位办负责完成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和盲审结果导入工作。学位论文送审结果符合要求的研究生进入答辩环节。

    4.论文答辩。学院秘书登录研究生系统,在“答辩环节”的“答辩管理”处指定答辩秘书,由其负责研究生的答辩安排录入(新建答辩委员会并维护相关信息),研究生将根据安排进行答辩准备。答辩秘书可在答辩前打印预置研究生信息的答辩表决票,答辩结束后负责将答辩结果导入系统。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名单进入院学位分委会讨论环节。

    5.学位授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后,学院秘书可进入应用“院学位分委会管理”栏目,在“学院初审”页面确认分委员会讨论的研究生名单,再在“分委会讨论结果”处录入讨论结果(学院秘书在“报表打印”处可打印分委会表决票和学位申请人学位评审情况汇总表)。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进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名单,学位办负责将会议决议结果导入。

    6.论文归档。为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监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每年将对已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注:涉密和延迟公开论文提交要求见本通知第八条第1项。)

    所有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系统“论文归档”处上传提交本人定稿电子版学位论文以备抽查,学院秘书、学位办审核。上传论文分:

    1)完整版论文(封面及签名页须扫描)。

    2)查盲审版论文(盲审版须隐去所有作者、导师及答辩专家、作者在校所撰写论文信息、致谢等信息)。

    7.数据上报。学位数据上报是学位授予的最后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于规定时间在“学位数据上报”环节发起申请,核对已同步信息和填写空白信息,务必保证所填内容正确无误后提交。研究生学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今后学位证书认证不通过由研究生本人负责。每位研究生必须上传学位照片,参加学校组织统一拍照的由学位办统一上传。单独拍照的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本人负责上传(必须与学位证书照片一致,文件命名规则:身份证号.jpg),拍摄要求见《学位证书用照片采集标准》(附件2)。

    四、检测要求

    为促进学术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重合度检测工作(简称论文查重)。每篇论文的检测工作在送审前完成。各学院应认真核实研究生提交的论文是否为待检测论文,对检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属严重学术失范行为的,须严肃处理,具体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20%,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均视为通过检测论文,可按正常程序送审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20%<30%,视为待修改论文,由导师责令研究生在2周内进行修改并撰写修改详细说明(研究生本人签字)。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签字,方可送审和组织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30%,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15%,或不按要求提交进行检测的,均视为未通过检测论文,需延期半年答辩。极个别论文经导师质量认定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无学术不端行为须安排评审和答辩的,按“待修改论文”处理。

    4.检测系统对引用本人已发表论文的内容,不计入重合比例。如引用的同一内容来源于多篇文章,系统不重复计算复制比例。

    5.论文检测中故意提交与送审论文不一致版本以规避检测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五、送审管理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应盲审。论文评审结果严格按《细则》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论文评阅书未收齐之前不得举行答辩会,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研究生上传提交的盲审学位论文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研究生、导师姓名和作者在校所撰写论文信息及致谢部分等信息。

    六、答辩事宜

    各学院应注意各学位类型论文答辩会对答辩委员人数及其要求的不同,答辩委员会人数不符合要求的,答辩结果无效。各学院应按《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论文答辩会,并提请答辩委员会注意:在作出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在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重新答辩的最后时间应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要求。论文答辩记录是答辩过程的重要证明,应由专人当场实时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七、材料提交

    1.学院需向学位办提交纸质材料

    1“学位申请人学位评审情况汇总表”和“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评审表”。学院秘书在研究生系统选择学位申请人员名单,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表,核对无误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袋。各学院按广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袋封面所示内容收齐相关材料并提交学位办。各学院需安排负责老师认真核查每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材料,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材料中修改部分务必盖修正章并签名确认。

    3)定稿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定稿纸质版学位论文1份。(注:涉密和延迟公开论文提交要求见本通知第八条第1项。)

    2.学院需向图书馆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定稿纸质版学位论文1份到图书馆。地点:图书馆一楼文献资源建设部;联系人:张志(020-39366381)。

    八、其他

    1.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要求,凡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论文,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在系统下载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印刷、送审、答辩及归档等。涉密论文不需要经过重合度检测,不需要提交待抽查论文,论文定稿须提交1份至图书馆,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上提交,须制作成光盘提交到学位办。

    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需在系统下载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报学位办备案。延迟公开论文需要经过重合度检测,论文定稿须提交1份到图书馆,电子版在研究生系统上传。

    根据广东省学位论文抽查办法有关规定,定密论文在解密后,列入广东省论文抽查列表。

    2.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广州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附件3)组织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提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与外校联合培养的教育硕士研究生,须在广州大学校本部完成学位申请、论文查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等系列流程,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由广州大学相关学院负责。

    4.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日程,选择适当时间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会议,集中详解论文答辩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保证本学期学位工作有序进行。

     

     

                                                  广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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