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一年一度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请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上报材料。
市属各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下同)和残疾毕业生,不分广州生源和非广州生源,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均可申请。
(一)《广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
(三)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之一的复印件;残疾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的复印件;
(四)本人在国内开的农业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核对原件)。非农业银行账户不行,并要求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具体到支行名称(学院核对原件);
(一)3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提交相关材料: 1.《广州市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份(附件1);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学院核对原件); 3.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特困职工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最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4.本人在农业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及复印件(学院核对原件)5.承诺书。
(二)3月28日前,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后,将《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等纸质材料汇总,每个学生装订成一份、复印件需盖学院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按名册顺序排放汇总交研究生处唐爱真老师处,《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 429614252@qq.com。
(三)3月29日研究生处审核确定各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名单,统一公示5天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唐爱真 联系电话:020-39366201
时间:Mar 20, 2018 3:57: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