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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根据省教育厅申报工作要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第一批计划选派实习生113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3人,联合国难民署10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8人,联合国粮农组织19人,国际电信联盟7人,国际移民组织20人,世界粮食计划署6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因岗位较多,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页介绍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86

    4.资助内容

    实习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

    3.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毕业的国内外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内开始实习)。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人员。

    4.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5.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2415-58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我校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申请受理工作。

    3.申请人请于202259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成功后的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我处唐老师(行政西后座617室),其中一份请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出具推荐意见,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4.我处将于2022511-517对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给广东省教育厅。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处唐老师联系,电话:020-3936616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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