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现组织我校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派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新项目资助内容
创新项目对派出人员的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派出人员所属专业
我校共获批2个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分别为土木工程学院的“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智能土木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和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的“基于天文信息技术跨学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每个项目可派出人员所属专业分别为土木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岩土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天文学、信与通信工程(与天文相关交叉学科)、数学(与天文相关交叉学科)。
三、派出人员类别及数量
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智能土木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 4 人/ 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4 人/年、硕士研究生 2 人/年、 访问学者 2 人/年;基于天文信息技术跨学科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 1 人/ 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 人/年、访问学者 2 人/年、博士后 2 人/年。
四、派出人员基本条件、外语条件
派出人员基本条件按照《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外语条件按照《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2)执行,请有意申请派出的老师和研究生认真对照《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符合条件方可申报。
五、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研究生积极申报,并填写《广州大学赴国(境)外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3)于2月17日前交至对应项目所在学院负责老师邮箱。
土木工程学院:王老师,邮箱 252100835@qq.com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张老师,邮箱 zhangfupeng@gzhu.edu.cn
六、选拔办法
项目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于2月20日前将被推荐教师和研究生的申请表连同《广州大学赴国(境)外联合培养推荐名单》(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根据项目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派出人员名单。
七、网上申报时间
经公示五异议的派出人员须在3月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 (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八、派出及管理
1.派出人员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广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访问规定(2020年10月修订)》(广大[2020]138号)及学校其他有关出国(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派出人员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应定期向学院和导师汇报学习及科研进展情况,研究生的毕业审核、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
3.派出人员在联合培养结束后,需对国外学习和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广州大学赴国(境)外联合培养总结表》(附件5)。回国后,持总结表和护照等材料到培养学院及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
4.派出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外事工作、生活纪律及学校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必须购买与出国(境)行程相关的人身保险,学校不负责受资助人在国(境)外期间的医疗费用以及发生意外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附件:1.《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3.《广州大学赴国(境)外联合培养申请表》
4.《广州大学赴国(境)外联合培养推荐名单》
5.《广州大学赴国(境)外联合培养总结表》
6.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 (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
7.2023年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8.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9.2023年人员申请流程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