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意见》(粤教科〔2007〕59号),为全面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创新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现就组织开展2012年广州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2年广州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面向全校具有硕士学位点的学院,但2011年已获批学院不得再次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1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有关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筹划和安排,按照《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认真填写《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各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及《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2012年9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工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项目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2012年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项目面向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实施办法》(附件4)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人需填写《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申请表》(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初审、初选并填写《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于2012年9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工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有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研究生培养特色,认真组织有关项目的申报和初选工作。研究生处将根据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2012年广州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评选,择优确定并公布立项名单。
联系人:宋智,电话(传真):(020)39366201
附件1 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 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4 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5 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申请表
附件6 广州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业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时间:Jun 29, 2012 9:09: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