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专家信息库更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校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正高职、副高职)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包括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具体包括:
2. 已退休但仍在指导博/硕士生的博/硕士生导师;
3. 外单位在本单位担任兼职博/硕士生导师,并在指导研究生的人员。
本次专家库更新采取“增量更新”方式进行,即将已有专家库反馈给各学院更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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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到到研究生处张老师处领取本学院已入库专家信息简况表
| 已入库专家信息简况表由研究生处学位办统一从现有专家库提取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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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学院各学院将已有专家信息简况表发给专家核对更改并签名确认。
3. 各学院收齐所有下发专家核对表和新增表,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张老师。
| 3. 若发现下发的核对资料某专家不属更新范围,请标示“删除”并一起上交。
4. 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学科。
5. 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居民个人身份证号,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个人身份证号或军人军官证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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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处整理学院交表并统一组织人员在线更新专家库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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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Apr 7, 2011 2:46:00 AM